远方诗歌奖评选启事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、中国作协第十次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推动广安文艺繁荣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,广安市诗歌学会从2022年起,坚持每年度举办一次远方诗歌奖评选活动,以此推动《远方诗刊》作者坚持人民立场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,创新创造精品力作开拓诗歌新境界,用诗歌讲好中国故事向全世界展示可信、可敬、可爱的中国形象。现将远方诗歌奖评选启事公告如下: 一、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.远方诗歌奖是广安市首个诗歌类专业奖,旨在评选和表彰《远方诗刊》优秀诗歌作者,每年度评选远方诗歌奖名额1-3名,不设等级奖。 2.远方诗歌奖评选年限从2022年起,每年评选1次。每年7月以后,由广安市诗歌学会组织有关专家,对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,评出远方诗歌奖得主。 3.远方诗歌奖获得者的作品在每年度最后一期的《远方诗刊》的“远方栏目”重磅集中推出,稿酬优厚,推出作品稿酬即为远方诗歌奖奖金。 二、参评要求和征稿办法 1.远方诗歌奖获得者发表的作品要接地气、有温度、正能量,具有很强的思想性、示范性和代表性,堪称新时代的精品力作。 2.全国诗歌创作者均可向《远方诗刊》投稿,稿件一经采用并入围参评作品,投稿者即获得参评资格。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不得一稿多投,不得有抄袭和剽窃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;已评出的获奖者中被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取消其所获奖项。 3.远方诗歌奖旨在扶持和推出新人,已获得远方诗歌奖荣誉的作者,五年内不得参加远方诗歌奖的评选。 三、征稿时间 每年度的征稿时间是上年度的6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。
广安市诗歌学会 2023年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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